新闻中心

智慧档案管理与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领航者,让信息价值超越期待

电子会计档案信息化建设

时间:2023-02-16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电子会计档案信息化建设

目前,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缓慢,主要原因是重视程度不够、认识出现偏差,有人认为能编制报表、搞好预算、加强分析等就是管理会计了。会计人员要从社会的角度,认识到实现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只有从更高的起点,丰富管理会计的内涵、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需要。

制订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要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把企业的管理理念融入到系统管理之中。要有整体规划,找准切入点,制订并落实好实施方案。同时,还需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保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营造管理会计良好运用的环境,管理会计的任务与职能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只有建立良好的环境,管理会计才能得到推广运用。只有这样,管理会计的技术、体系、方法才能更加适应企业环境的要求,得到更好的发展。

要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入手,多形式、多样化搞好培训,提高全社会对管理会计人才培养重要性的认识,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特别是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的人才。会计人员要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新动态,掌握新趋势,因此,后续教育要加强。新形势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更新知识,接受后续教育,最大程度发挥管理会计信息化的作用。

电子发票怎么开?

电子会计档案信息化建设

电发票流程,具体如下:

1、公章、发票专用章;

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3、网络发票业务申请表;

4、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5、纳税人票种核定流转单。

电子会计档案信息化建设

电发票的原因,具体如下:

1、电子发票的开具将大大节省企业的发票成本和发票打印成本,不包括企业发票管理的间接成本;

2、电子发票更便于存储、查询和检索,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而且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浪费,减少森林砍伐,更加环保,符合人类的未来发展;

3、网上发票的引入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的必然途径,有利于国家对网上交易的监管,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小企业是怎样建设企业档案信息化的?

要实现建设企业档案信息化,OA、ERP是目前中小企业必须使用的两大软件,ERP涉及物流、生产、财务等企业数据的处理和分析,OA系统则用于无纸化办公,是企业的工作审批和知识管理平台。
  ERP在企业运用中包含分销、制造、财务三大部分,涉及采购管理、仓库管理、库存控制、生产计划、分销计划、车间控制、质量管理、工资管理、人力资源等近三十个模块;企业经营管理也需要协同OA办公系统,
OA主要涉及公文管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客户信息管理、电子邮件、电子公告以及论坛系统等模块,对于企业的文件、档案、资料、资产、用品等的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
CC协同办公系统是第三代全新即时协同工作平台,应用于企业内部员工的电子化办公协作平台,实现企业内部工作和任务以及项目的沟通和管理,并以统计结果明确绩效参考标准,提高企业内部的运作效率和积极管理。以达到在合适的时间与合适的场所,将最合适的信息随时随地的传达给最合适的人,以及极可能的帮助我们的企业处理任何事情都有章可循、有单可查、有据可依,并且对企业每个人每件事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存留,能及时反馈结果状况。

如何进行档案馆数字化建设财务核算

1、加强企业财务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软硬件基础设施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而其核心是档案信息网络。它是档案信息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必要手段。在工程规划初期,应该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人员共同协商,分别从财务管理角度和档案管理角度提出设计思路,考虑各方面的需要,从而避免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空缺或重叠,提高效率。在财务软件方面,应采用一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实行电子签单制度,建立和健全财务档案管理责任制、电子文件签入、签出制、安全日志制,从而保障财务档案不被篡改或便于追溯使用过文件的人员。此外,为便于财务软件升级,保证不同开发商提供的软件能够相互兼容,必须提高财务数据存贮形式的标准性、一致性和可续性。
  2、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收集
  所谓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收集是指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如一个会计年度),把计算机系统中的所有会计数据拷贝(备份)存储到磁性介质或光盘上,从而形成脱离于原计算机系统的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把财务数据的备份文件保存好,以防计算机硬件系统损坏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在最小的损失下恢复原有的会计电算化系统。除了备份之外,还应收集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型号、存储空间的大小、外部设备的配套类型等;计算机操作系统、网络操作系统以及汉字操作系统;财务软件的编程语言、数据库系统类型;财务软件的系统名称、版本号;财务软件的销售与维护的名称、地址、电话与联系人以及与会计电算化软件系统相配套的各种说明书及使用手册。
  3、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由于电算化会计档案是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上的,根据这些信息载体的物理特性,在形成这些档案时应准备双份即采用“AB备份法”进行数据的备份,并且每份上要注明形成档案的时间与操作员姓名,贴上保护字样,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以防止地震或火灾等意外情况引起的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毁灭与系统的不可恢复性。在保存这些档案时应远离磁场,注意防潮、防尘等。对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档案,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的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
  此外,还应注意电算化会计档案与对应的财务软件版本的一致性。因为在不同版本软件下形成的会计档案其会计数据的结构有可能不同,这就有可能产生会计档案不能被调阅或者产生某些预料外的错误。因此,本文建议会计电算化档案除保存各版本的备份财务数据外还应保存对应版本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系统版本,二者的一致性是非常必要的。显然,其收集与管理工作也是比较艰巨的。
  4、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利用
  电算化会计档案通过整理有着与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档案所无法比拟的优势。通过整理可以利用历年的数据对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历史会计数据的比较与分析,从而为企业或部门的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另外还可以得出本单位、本部门,甚至某一地区过去、现在与将来的发展情况与发展趋势,使决策者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行为规范,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我们还可以利用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数据设计出一些有利于管理与决策的数据模型,建立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决策支持系统,以实现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再利用。在长期开展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随着软件系统的不断升级,我们所调阅的会计档案会有下述两种情况:(1)所调阅的会计档案的版本号与当前会计电算化系统版本号一致,此时只需将您所需调阅的档案通过电算化软件系统中的档案调阅(或数据恢复)功能进行调阅即可;(2)所调阅的会计档案的版本号与当前会计电算化系统版本号不一致,此时您只需在另外一台电脑上安装与此档案相对应版本的电算化系统,然后再进行调阅。
  5、提高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素质
  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是不断完善、优化的过程,始终要依赖于档案人员素质的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务档案干部队伍,是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财务部门要补充具有计算机、通信、微电子等学历背景的技术人员,逐步改变现有业务人员队伍专业结构单一的情况,满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加强财务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分层次、分阶段和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培训为原则,着重加强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技术培训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培训,提高其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和信息手段的意识和技能。建立合理的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的效绩考核评价规定,对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能力强、成绩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激励大家学信息化、用信息化。此外,还要对计算机信息化技术人员进行一定的档案工作、财务管理工作知识和技能的介绍,使其了解财务档案工作的客观规律,更好地为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

如何建立企业电子信息档案管理系统

电子信息技术几乎已经渗透到了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成规模的所有企业都具有自己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断升级、更新换代。企业档案管理作为其中的一个功能模块,在形成、传递、存储和利用等自身运动规律上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人们要积极应对信息化,探索和建立基于信息化的档案管理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
  1、企业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软环境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企业信息化应用模式早已脱离了个别业务系统孤立应用的阶段,步入了企业战略协同系统应用阶段,其中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即企业资源计划)最具代表性。ERP系统以经营资源最佳化为出发点,全面整合企业的供销存、财务、计划、质量、制造等核心业务,并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各项经营资源的应用效率。实现统一的网络平台管理,进行系统协同整合,核心的内容就是要进行应用系统及数据集成,建立可以共享的统一数据管理结构。建立一致的数据规格标准和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应用规则,是实现应用系统和数据集成的主要途径。如何建设与上述信息化环境配套的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共享利用的机制、模式,网络环境下的档案馆如何构建和运作,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2、电子档案管理的特点
  信息化条件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使用者在自己的电脑终端上,可以直接进行档案信息检索,迅速地查阅相关档案的借阅记录、保密等级,并可以完成在线借阅、网上浏览。档案管理工作者可以将档案进行更便捷的分类和数据管理,如国家电网将档案模块划分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音像档案等若干个模块,每个档案模块按不同的检索顺序进行排列,并根据管理需要划分不同的管理权限,使档案信息按阅览权限公开,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依据。通过信息化档案管理,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符合国家当前的“三节约”政策。
  3、电子档案管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人们把以数字化方式记录的文件,统称为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在性质、形式上与纸质文件的不同,无疑是档案界最先感受到和关注的信息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由模拟方式转变成数字化的记录方式,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问题,数字化信息复杂多样的编码格式、读写方法和载体材料,都给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带来困难。二是电子文件的证据力和法律效力问题,包含了对数字方式所记录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获得、保持信息真实性方式方法的可行性、可信性问题。三是数字化信息与载体的依附关系问题,数字化信息依赖于元数据、数据格式、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才能够被处理、存储和显现。电子文件的复杂性、变化性、多样性是纸张载体所没有的。
  4、解决困绕当前档案管理信息化问题的途径
  目前解决电子文件真实性、长久保存、长期可用问题的途径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一是通过法规约束电子文件格式种类,如我国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中规定的管理方式,即尽可能选择比较通用的少量几种文件格式,通过降低电子文件格式种类繁复性,增加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可靠性、可控性。二是通过对电子文件存在的系统相关要素的规范设计和过程控制,以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包括系统地记录背景数据和规范、控制信息流转环节等方式。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相继颁布了《电子签名法》或相关法律,力求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数字化信息在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及其具有凭证性的条件,使电子文件具有了与纸质文件同等的证据作用。三是提高载体材料寿命或对电子文件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进行备份的方式。四是分离数字信息的语义表示与格式表示,形成不依赖于特定的通用信息的存在形式,不会出现因数据格式及软硬件环境的变迁而造成电子文件不可使用的情况,如以XML作为标志规范的方法,等等。
  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在当前情况下,不能采取简单的“取代”或“覆盖”等方法,而应汲取信息化和纸质档案两种管理模式的优点。

解读《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哪些变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1984年联合发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行《管理办法》实施10多年以来,对于规范和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范围内容、承载形式、管理方式、应用程度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已经无法适应新情况和新变化,突出表现在:
(一)随着各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和传递,并形成大量的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
(二)随着经营管理对会计核算多维信息需求的增加,会计档案数量大幅上升,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成本效率问题,会计档案的保管形式需要进行变革。
(三)随着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标准的出台或修订,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利用、销毁、交接等方面的规定,相应需要进行调整。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
现行《管理办法》采用列举的方式,提出了四类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但未对会计档案的内涵进行界定。列举之外的其他会计资料是否应当归档,缺少相应的判断标准,导致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存在较大差异或者出现一些争议。因此,根据《档案法》以及相关制度办法关于档案的表述,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进行了定义,规定“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
同时,根据《会计法》,《新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规定会计档案应该包括: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二)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云计算时代的来临,会计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电子会计资料正逐步取代纸质会计资料,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现行《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在信息化时代,电子档案管理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手段已经较为成熟,要求同时保存纸质和电子的会计档案意义不大,也大大增加了档案的管理成本。此外,所提的备案要求既有悖于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精神,也并不符合目前实际的做法。
为此,《新管理办法》删除了备案的规定,并进一步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有效性和可替代性(对纸质会计档案的替代),规定“单位内部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1)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2)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3)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5)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相应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管理办法》对电子会计档案的移交、销毁、利用等也提出了有关要求。
(三)完善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和要求
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中,销毁鉴定是销毁的前提和基础。现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了会计档案销毁的具体程序,但未明确销毁前的鉴定工作和有关责任,同时要求“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销毁的最主要责任归于单位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承担的责任,对于已超过最低保管期限且符合销毁条件的会计档案,单位负责人一般也不愿轻易销毁,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很难有效实施。因此,《新管理办法》增加了销毁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各单位应当成立档案鉴定委员会(或小组),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监销是保证销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一项制度安排。现行《管理办法》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属于单位的内部管理事务,由内部相关部门进行监销已经能够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再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实际意义不大,也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为此,《新管理办法》删除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组织监销的有关要求,规定“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审计机构共同负责组织销毁工作,并共同派员监销。电子会计档案销毁时,还应当由信息系统管理机构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四)结合实际需要完善或修改相关内容
一是延长会计档案移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的期限。
现行《管理办法》要求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一年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会计机构的需要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的检查,通常近三年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需要随时查阅。为减少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会计机构往往申请推迟档案移交的时间。为此,新《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当年归档范围的会计资料,一般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半年内,由单位会计机构向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进行移交。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的,应当经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同意,且最多不超过三年。”
二是完善会计档案利用的有关要求。
现行《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实际工作中,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中或者出于司法需要,会计档案会被借出。因此《新管理办法》规定,“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明确代理记账中涉及的会计档案管理问题。
近年来,我国会计服务外包发展迅速,很多小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因此,《新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四是根据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情况,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五类改为两大类,删除了三年的定期保管期限类别,并相应调整了附表中的保管期限。

标签

相关资讯

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

档案扫描档案管理软件系统

TEL:1893713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