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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整理归档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文书处理部门在文件输入完毕后,按有关规定,对其中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按照他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自然规律和特点,进行分类、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并向档案室或档案人员移交的过程。
公文整理归档原则:
1、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2、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4、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文书档案归档内容
文书档案作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党政机关及行政单位的'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文书档案归档内容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归档内容包括:
一、学校各部门所接收的上级发文及各部门的下发文件(原件3份)。
二、校党委、校行政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各部门的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三、学校各部门所签订并履行完毕的合同与协议(原件)。
四、学校各部门的各种年报表及统计数据,包括: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科研成果、职称评定、人员基本情况、教学计划、招生人数、学生分系(分专业、分班)名单、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财务计划、外事活动等。
五、学校的各种出版物,包括:学报、校报、各部门所出的简报及工作动态。
六、学校举办的全校性活动,包括党代会、团代会、教代会、职代会、教学工作会、科研工作会、运动会等所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
注意:
1、所有归档文件必须附有归档文件移交目录,并且目录顺序需和原文件顺序一致(移交目录表格在综合档案室网站下载)。
2、当年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包括:成绩表、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发放毕业证书基本情况登记表,请于当年6月10日前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
3、声像类包括:(1)党群行政类(宣传部);(2)教学类(现教中心、名院系);(3)科研类(科研处);(4)外事类(外事处、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5)产品类(科研处);(6)基建类(基建处);(7)人物类(组织部、人事处);(8)各院系历届毕业生合影照。
这个的话,就有很多中的归档方式了,主要看你的办公文件都是什么样类型的办公文件了,你可以按照文件的类型来分类了,比如每个部门的文件,都归纳放在一起,有些部门文件比较多的话,就在对部门的文件进行分类的,而且在分类的时候,注意可以进行下备注,可以在一些文件的上面,用便利贴写上一些简单的著名,这样的话,以后找起来的话,也会比较快一点,甚至以后办理离职或者转岗交接的时候,也会比较方便的。
还有就是可以依照文件的时间来归档的,毕竟有些文件要是比较旧的话,可能就不常用到,如果再找的时候,还要按照一个类型的文件一个个去翻的话,就比较累了,而且很浪费时间,效率也不高的,你可以按照时间分类,每年的文件放在一起,夹张纸隔开了,而且可以时间最近的放在最上面,时间最久的放在最下来,拿起来也方便。
还有就是可以按照重要新和不重要性来归档,如果是一些类似很重要的合同文件的话,就需要单独的放在一起了,甚至可以说直接放在保险箱里,避免文件的丢失造成重大的影响,其他不重要的文件,就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归档了,这样的话,也能防止工作中出现差错了。
不管是你采用那种的归档方式,一定要注意的就是尽量规定起来,以后都用这种方式归档,不要随意的更换,而且主要是自己写一下自己采用的归档方式,以及放置的位置,这样的话,也方便别人也采用这种方式,避免给你增加了工作负担。
文书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接下来有我为大家整理出文书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文书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主要包括分类、立卷、排列和编目。
(1) 分类。分类的一般方法是按照文件材料产生的 时间或来源、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
(2) 立卷。立卷的主要依据是文件材料的问题特 征、时间特征、名称特征、作者特征、通信特征和地区 特征。
(3) 排列案卷排列较为常用的方法是依据其所反 映的工作上的联系或问题进行排列。
(4) 编目。编目的类型基本有两种,一种是综合目 录,一种是分册目录。分册目录又可按类别或保管期限 来编制。
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那一部分档案的习惯称谓。包括命令、指示、决定、布告、请示、报告、批复、通知、信函、简报、会议记录、计划和总结等。
由于这类档案在其产生、内容和形式上有一定共性,使用这一称谓对研究管理这类档案的工作规律有重要意义。
也有人把文书档案作为与科学技术档案相对而言的各类档案的统称,还包括诸如外交、诉讼、会计、艺术、教学等专门档案和私人档案。这一概念主要在中国使用,有的国家则用与之相近的普通档案或一般档案的概念。
拓展延续
如何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一、优化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传统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着一定问题,在下一发展阶段都有待提高。文书档案的管理仅仅利用以时间为分界线来进行大量档案的管理存放,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易行,但由于所需整理存放的文书档案数量过多,这样进行分类太过于笼统化,使日后的查找存在着十分大的困难。所以在日后的文书档案管理要进行细致分类,先以时间为大的分界线将档案大致的分出,再根据事件的类型进一步分类,最终使所有的文书档案有序的得到存放。在以往的文史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中只是规定所有人员的'工作内容与注意事项,没有对所有的工作项目进行人员数量的分配,导致有些工作项目中所用的工作人员过多,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在对文书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优化时,就要合理的裁减与增添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员,使每一项工作都能高效地进行,每名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者都各司其职。
二、培养管理人员的学习能力
在新时代的引领下,对所有工作者的学习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能力也要进行合理的培养。过去对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只是能够将所需要进行分类的文书档案进行系统的分类就可以,所有的工作人员能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算是合格。但现今社会中想要更好的发展,就要进行不断的学习,只有学习才能使人提高工作能力和对事物的分析能力。因此现在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要对新事物不断的学习,所有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对文书档案有相当的了解,这种深层次的了解将有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学习也应十分重视,所有的工作者都需要学习现代化的技术,这些技术将在日后的工作过程中得到应用。
三、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文案管理工作
所谓的现代化技术最多的指对网络的应用,网络是近些年来发展十分迅速的一种新型的技术,它的应用使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得到了很大方便。将网络应用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中,将使文书档案的整理与分析更加精准化,减少了对人力的利用。网络平台是一个共享的平台,一些缺少的文书档案信息将在网络的帮助下可能被找到,使我国文书档案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分类方法:
1)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保管期限分类,每个保管期限下按年度分类。
2)保管期限——年度——问题分类法,即先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按保管期限分类,每个保管期限下按年度分类,再在年度下按按问题分类。
3)问题——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问题分类,每个问题下按年度分类,再在年度下按保管期限分类。
4)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即先将归档文件按年度分类,每个年度下按保管期限分类。
5)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此为最常用的分类方法。先将归档文件按年度分类,其次按照各个部门分类,最后按保管期限分类。
保管
我国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销毁
1)制定保管期限表;
2)制定销毁档案的审批制度;
3)制定销毁档案的监销制度。
编制
按照各个全宗分别编制。每一清册一式两份,一份报批,一份留存。
文书档案整理与编目方法如下:
档案整理的基本方法有两种:
1、以案卷为单位整理。以案卷为单位整理就是立卷,即按照文件材料在形成和处理过程中的联系将其组合成案卷。所谓案卷,就是一组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的组合体。立卷是一个分类、组合、编目的过程。分类即按照立档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对文件材料进行实体分类;组合即将经过分类的文件材料,按一定形式组合起来;编目即将经过组合以后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排列和编目。以案卷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其基本保管单位是案卷。
2、以件为单位整理。以件为单位整理就是按照文件材料形成和处理的基本单位进行整理。一般来讲,一份文书材料、一张图纸或照片、一盘录音带或录像带、一本表册或证书、一面锦旗、一个奖杯等均为一件。文书材料的正本与定稿作为一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为一件,正件与附件作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作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其基本保管单位是件。
二、文书材料的整理
文书材料是指立档单位在党群工作、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以文字和纸质为主要信息记录方式的文件材料。
(一)以案卷为单位整理
以案卷为单位整理文书材料时应当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105-88)的规定。
1、分类
按照立档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在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做好平时文书材料收集、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将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书材料按以下特征逐项分开:
(1)分年度:将文书材料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立档单位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文书材料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3)分内容(1、分类别:将文件材料按立档单位档案分类方案中确定的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分开。2、分问题:将文书材料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再详细分开。
2、 组合(卷)
组合的基本要求:以问题为主,兼顾其它特征,使文书材料之间的联系紧密,分级适当,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度不混,保管期限准确。
3、 编目
(1)卷内文书材料排列
卷内文书材料排列前,要对破损、字迹扩散或纸张太小的文件进行修裱、复制或加边,对大小不一、长短不齐的文件要折叠理齐。
排列时,一般结合文书材料的形成时间、重要程度和彼此联系进行排列。排列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诉讼档案除外)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2)编页号与盖档号章
卷内文书材料排列完毕后,要在文书材料中有字迹和图表的页面,一页编一个号,即页号。页号的位置,正面在右上角,反面在左上角。
整卷装订的案卷,如果文书材料与卷盒或者卷皮没有装订在一起,应在第一份文书材料首页的右上方,加盖档号章。档号章的式样如图1所示;单份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书材料首页的右上方加盖档号章。档号章的式样如图2所示。填写方法是:
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目录号:对每一本案卷目录的编号。
案卷号:对每一个案卷所的编号。
件号:对案卷中每一份文书材料的编号。
企业档案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第三条 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第四条 企业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第二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第五条 企业要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 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生产(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以下简称生产活动)和文书处理的程序。第六条 企业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等,以下同),由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第七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第八条 企业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i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设备仪器方面。有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等。 4、技术管理方面。有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环保、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6、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方面。有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9、教育培训方面。有干部、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文件、教材等。 10、党、政、工、团工作方面。有企业党务工作以及组织、宣传、人事、保卫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企业行政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工会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11、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和工程建设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方面。第九条 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第十条 企业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第十一条 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生产、技术、经营等各项管理程序;列入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第十二条 企业产品试制定型、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第十三条 企业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第十四条 企业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和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到货时,有关专业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检查验收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第十五条 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归档。第十六条 企业档案部门要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七条 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列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和奖惩法。第十八条 档案分类 1、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档案分类编号的规定,编制企业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2、分类编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并且要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3、企业生产、技术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内容分别归入生产、科研、基建、设备等类中统一编号。 4、常用的分类方法有: (1)按产品型号分类;(2)按设备型号分类;(3)按科研课题分类;(4)按工程项目分类;(5)按专业性质分类;(6)按组织机构分类;(7)按时间分类。第十九条 档案编目与编制检索工具1、要编制档案总目录、档案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保管单位目录。2、要根据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并且进行档案著录工作,著录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3792.5一85《档案著录规则》执行。第二十条 档案保管 1、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接交手续。 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缩微胶片、照片、磁带等的保管: (1)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缩微母片和拷贝片应分别存放; (2)胶片库房应设置在没有臭氧、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物理性污染地段,库房内应设有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温度、湿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5、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6、档案库房的一般要求: (1)保存档案必须有专门的库房,并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2)档案库房建设要列入企业基本建设计划,库房建筑设计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执行。第二十一条 图纸的修改、补充 1、修改已归档的图纸要有经过领导批准的图纸修改、补充通知单。 2、修改内容较小时,可直接在图画“杠改”、“刮改”或者发送“变更通知单”,采用“杠改”、“刮改”时应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 3、修改内容较多时,应另出新图代替,原来图纸作废。新图列入原图纸目录,并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图图号。作废的图纸应注明新图的编号,根据需要另行保管。 4、整个保管单位内图纸作废,由新图代替时,应重新编制保管单位,并且注明原保管单位编号。原保管单位标注新保管单位的编号后,根据需要另行保管。第二十二条 档案鉴定 1、企业要根据国家利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2、鉴定工作要组织由企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直接对档案进行鉴定。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且注明鉴定日期。 3、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具体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企业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批,并报送有关档案管理机关备案。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第二十三条 档案统计 1、企业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可靠。 2、档案统计主要有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档案数量统计,档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的统计等。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现代化 1、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组成部分,要列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整体计划中统筹考虑。 2、企业档案部门要应用现代管理方法。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逐步应用电子计算机为主,包括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公自动化等现代管理手段。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1980)财企字第629号文《关于企业档案库房建设和购置设备所需费用如何列支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或复制件。第二十七条 企业破产以后,除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随同实物移交外,其余档案应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第四章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第二十八条 企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是企业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发工作主要是指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档案信息开发。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要重点服务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第二十九条 企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几种形式 1、在企业内部实行档案开架阅览。 2、编制并交流档案目录。 3、对档案进行加工整理,汇编专题资料或编制产品、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简介、文摘和数据手册、图表手册、市场信息、用户反映、国内外同行业生产情况介绍等。第三十条 企业档案开发与提供利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第三十一条 对于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发展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做出贡献的人员,企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档案管理体制第三十二条 企业档案管理涉及生产活动和党、政、群等各个部门,应由一位副厂长(副经理)分工领导,并且列入企业领导议事日常,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政绩的一部分。第三十三条 要加强和充实企业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企业档案工作。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建立企业档案馆或企业档案资料信息中心。第三十四条 企业档案部门是企业档案、资料的贮存基地和利用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企业的档案、资料工作。第三十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 1、企业要配备适应档案、资料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人员,并且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大中型企业档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享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待遇,按工程技术专业或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企业党、政、工、团档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公厅、国务院公厅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 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