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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补课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时间:2022-04-20 作者: 来源:网络 点击量: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芜湖市教育局获悉,作为2016年教育部门重点工作之一,该市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全面铺开,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旨在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范围是中小学校(含民办)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治理重点内容包括: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此外,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也将被视为有偿补课。

  根据时间安排,专项治理时间为今年1月起至8月,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记者从芜湖市教育局获悉,截至目前,各县(区)及各校均召开动员部署会,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使中小学校教职工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在各校自查自纠之后,各县(区)将成立由机关人员、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等组成的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记者获悉,芜湖市对有偿补课的查处将更加严格。中小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不力,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获省、市级示范学校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权限和程序撤消称号。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原学校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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