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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毕业生的档案应该存放在什么地方
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说明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湖南毕业生的档案应该存放在什么地方,希望大家喜欢!
湖南毕业生的档案应该存放在什么地方
个人档案是不能放在自己手里的。必须要存放再拥有个人档案管理的存档机构才行。大学毕业后有的.学校的档案会交到个人的手里,这时候很多人拿着档案就自己保存了,这是万万不可行。放在自己手里保管后,档案会变成“死档“。
档案存放的地方。
1、若毕业时成功找到了接收档案的工作单位,这时候你可以存放在你所工作的工作单位。若还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存放在劳动局。
2、学校会有两年的择业期给你,你可以出去找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找到工作的话,你可以从学校把你的个人档案调到你所工作的单位。若工作单位不接收个人档案那你可以存放在你所工作地的人才市场,这样需要办理档案相关事宜可以方便快捷。
3、若在学校的两年择业期内并为找到工作,学校会将你的个人档案打回至你的原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存处。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在毕业时就将自己的档案迁回至原户籍所在地。
4、毕业主动把档案调回至生源地,有所在地的人事局接收。非常适合准备在当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办理各项与档案有关的手续简单方便。当然如果你以后离开生源地就业的话可以选择调档至工作地也可让档案留在户籍所在地。
档案查询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拨打公司档案管理处或人事市场的电话查询。另一种是通过学校、公司或与人才相关的网络进行搜索。另外,假如时间充裕,可以带证件去现场当面询问。刚毕业的学生,档案会由学校寄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由于档案的传递较慢,毕业两个月以内档案还在学校学籍科可以查到;两个月以后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查询。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或者人才网站查询。
毕业后档案转回原籍的,就直接到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查。各地情况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档案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各类档案;有的市县则设置下属人力资源中心(人才市场),所有接收回来的档案都归到人才市场管理。有工作单位的人,档案一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单位。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单位或者人才市场。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查档案存放哪里了的方式如下:
1、先从母校找起,直接到母校档案馆查;
2、或是网上查找母校档案馆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email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
3、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没有留在母校,也可以查到当初毕业时的档案去向;
4、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基本有六大流向;
5、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深造的,档案留校;
6、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受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
7、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
8、未签约、未就业、自由职业、自谋职业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原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事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邮编是410318。
在毕业后如果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档案是可以存放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一般可以免费保管两年,在两年之内还未找到工作单位也没有考研打算的,需要拿着报到证去办理报到手续,将档案转到户籍地人才中心。
档案、户口留校托管的毕业生,在托管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的,由学校负责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凭报到证及时办理档案、户口迁转手续。
托管期满的毕业生应主动到学校办理档案、户口转出手续。否则,学校有权按托管协议书的约定将档案、户口转至有关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户口留校托管的毕业生不等同于在校学生,不能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各学校应明确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负责管理毕业生留校托管的档案、户口,并安排专项管理经费。
毕业生在不负责档案、户口管理的单位就业的,可由单位或毕业生本人申请将档案、户口关系委托有关就业服务机构代管。
申请将档案、户口委托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生源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代管的毕业生,学校依据其申请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迁转和接收手续。
长沙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于长沙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4号长沙市教育局一楼。
乘车路线:公交车69路/357路至“茶子山路观沙路口站”下车,往东步行50米到达。
应届毕业生,在与毕业院校确认已寄往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的情况下,可在院校将档案寄出后登录“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官网档案事务栏”查询到档情况,如查询到显示“在档”即为档案已在本中心入库保存,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即档案未到或未入库,请持续关注并查询到档情况。
1.就业单位。但并不是所有的就业单位都能接收个人档案,一般事业、机关单位是可以接收个人档案的。
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3.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这种方式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如果时间到了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应届毕业生常德的档案放在常德市武陵大道465号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的规定,档案不得由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他人转递,一律由学校统一邮寄。
收件单位:常德市教育局就业办
收件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465号
收 件 人:档案负责人
收件电话:
邮编:415000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四、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
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参考资料来源:常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