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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如下:
存放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随着我国自费留学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1997年正式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负责留学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的延伸服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教育部的留服中心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处只设在北京,没有任何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
但是,留服对于存档的对象是有要求的,具体要求如下:1)国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直接赴国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2)国内高校在校期间办理完毕业手续或者退学手续的留学人员,直接赴国外攻读学位的。3)国内高中毕业直接赴国外攻读学位的自费留学生4)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公派留学,或者是赴国外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是不能够在留服办理存档手续的。
出国留学档案有以下处理方案:
1. 档案保存在你自己的本科院校
首先,要清楚不是所有大学都支持档案留校管理的。只有部分学校允许学生将档案留校,基本上都是免费保管一到两年。需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情况而定,办理流程需咨询本校老师。
到了期限,如果你的档案仍没有单位接收,那么你的档案和户口就会被打回原籍,且学校不会再发就业报到证。
2. 返回户籍地人才市场
人才市场是正规的人事部门,有保管档案的权利。已经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同学也没必要再转移档案。
办理流程可查询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电话,拨打咨询。部分大学在毕业时也会根据学生提供的地址信息,将档案转寄到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3.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服务中心,简称“留服”,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唯一一个专门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机构。留服会记录学生在国外留学和在港澳地区就读的经历,完善存档人的档案。
根据其官网显示,留服主要为以下几种留学生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1.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颜世强 丁克永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3)
在国外,档案工作者很早就宣称:“档案的建立就是为了用,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职业的声誉和社会的地位就依赖于档案利用。”这种认识促使他们主动为社会大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欧洲各国档案利用的立法和规章均将公民个人能够及时地利用到机关产生的行政文件作为档案服务的重要原则。为使机关管理公开透明,行政机关文件在产生并移交到档案馆后必须具有可用性。这些经验对我国推进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具有显著的借鉴意义。
1 国外档案服务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外国档案社会化服务经历了一个由封闭到有条件开放的漫长过程。在古代,档案只为少数享有特权的人提供服务。15~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和发展,欧洲历史学家开始关注原始文献,从而不断地去要求档案馆对外服务。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法国国民议会于1790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档案馆条例,明确指出了档案馆要实行向社会开放的原则,规定了法国公民可以在开馆的时间到档案馆查阅档案。从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档案数字化和网络信息共享成为其显著特点。当前,在国外大众利用政府档案普遍得到宪法保障,这成为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和自由,被称为“信息权”。如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宣布的有关成员国档案馆利用政策的R(2000)13号提议。指出成员国制订的法律应坚持以下原则:(1)公共档案除特别限制规定外对公众开放;(2)有限的封闭期。
2 国外档案服务的限制
国外档案社会化服务也不是全面的,通常通过延期开放、设置封闭期限制档案的社会化服务,以保护个人、政府团体、企业或国家的利益。国外档案服务的限制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2.1个人隐私保护
个人隐私受保护是通过特定时期内禁止使用档案来实现的。
2.2 政府与公共安全利益保护
含有国家安全、政府重要金融和经济利益、保护公共秩序和安全、与犯罪活动相关的调查和诉讼信息的文件,以及包含金融、经济和政治信息或与外国政府商业谈判的档案或文件的利用受限制。档案利用保护期一般是自档案产生之日起的30~60年。
2.3 企业和个人经济利益保护
在欧盟、档案法或特别法(工业财产保护法、专利法、经济间谍法)通常对此都有严格规定,利用限制期限平均为30~60年。
2.4 著作权保护
在国外著作权都是得到保护的。著作权问题通常都有清楚的界定,最普遍的限制规定期为自文件产生之日起70年,但一切取决于重大的变化。
3 国外档案服务典型做法
3.1 美国
美国档案通过提高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程度,采取主动服务等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3.1.1 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高
主要表现:①信息公开。②提供网上服务。③实现资源共享。④实现内部办公电子化。
3.1.2 主动服务水平大大提高
各类档案馆不仅对政府工作人员开放,同时直接面对公众,为公众服务。档案馆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散发检索工具使用方法、馆藏介绍、参考资料和服务指南,想方设法使公众了解档案的作用和馆藏内容,激发公众对档案的兴趣和需求。
3.1.3 档案载体多样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档案文件通过计算机扫描,转换成PDF或者其他电子格式,存储在计算机中或刻录成光盘。由于有了相当数量的电子文档,极大地方便了文件数据库的建立、资料的计算机查询和档案的深度开发利用。
3.1.4 重视纸质档案的保护工作
虽然美国各级机构基本实现了办公电子化,但传统的纸质文件、书面签名方式仍然在处理一些重要事务时使用。同时,纸质文档由于其在法律上的唯一性仍然是各档案馆的重点保护对象。
3.2 西班牙
西班牙法律规定利用档案是免费和无限制的,用户在接受档案馆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有在阅览室利用档案的权利,同时也有知悉有关馆藏档案信息的权利。
3.2.1 一流的信息技术服务
在各级档案馆阅览室内都安装有必要的电源,利用者可以携带计算机进入阅览室。在档案利用室,一般都备有缩微胶片和缩微平片的阅读和打印机。如果有需要,可以即时打印出有关内容。
3.2.2 严格的档案服务质量标准
各级档案馆比较重视档案服务的考核,并制定了由多项指标组成的档案服务质量标准。以国家历史档案馆为例,这个标准有13项内容,包括档案馆提供服务的条件、文件阅览条件及档案馆服务项目的信息等。
3.2.3 重视档案利用的信息反馈和投诉
各级档案馆很重视用户信息反馈。获取用户意见的方式是:①鼓励用户对档案馆的服务进行评论,并提出建议;②举办用户联谊会;③鼓励用户给档案馆馆长写建议信;④开展问卷调查;⑤鼓励档案利用者将他们利用的档案写成的研究报告赠送给档案馆。
3.3 德国
德国档案馆把与社会公众互动看作档案服务的重要方面,通过街头宣传、档案陈列展览、出版档案宣传画册、举办学术讲座、档案馆开放日等形式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档案馆,促使公众经常走进档案馆,来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
3.3.1 设立档案馆开放日
在开放日用户,只要持身份证既可参观档案馆库房、目录室、技术用房。并配有专人讲解,备有详尽的阅读材料,让参观者全面、深入地体验档案馆。
3.3.2 推出新颖的特色服务
如海德堡市档案馆为广大读者提供生日报纸服务。
3.3.3 主动为城市经济服务
如海德堡市档案馆结合旅游城市特色,以各种方式在世界各地进行宣传活动,推动了该市旅游业的发展。
3.4 荷兰
荷兰主要通过标准体系建设来提高服务水平。
3.4.1 建立质量标准体系
各档案馆对开馆时间、价格、产品和服务,信件和订单处理的最终期限,宽敞的阅览室、良好的照明,正常运作的阅读设备,索取文件时合理的等待时间、专业的员工等进行详细规定,并被印成小册子交到公众手中,接受社会监督。
3.4.2 在网站建立“图像银行”
图像服务是现代化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有的网站媒体库中已包含了超过了20万幅的图像。数据库的发展使计算机装置可以从重要的检索引擎中——如Google的文字索引,查找到所有的档案清单。
3.4.3 建立“文本银行”
荷兰正在开发档案银行(文本银行),方便用户查找档案。建立按需扫描的系统允许访问者选定哪些档案或资料是他们希望数字化的。通过这种方式,档案馆将建立数字化库房,首先数字化那些需求量较大的档案或资料。
4 国外档案服务新趋势
4.1 服务日益标准化
国际档案理事会(ICA)制定了关于描述全宗和它的组成部分的指南ISAD(G)和关于档案材料形成者的真实信息的指南ISAAR(CPF),其下属的一个工作组近日制定出一个新的描述档案保存机构的国际标准,以便将关于档案保存机构的信息导入传统的网络搜索引擎中。利用者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查阅网上目录,查阅那些描述不同档案保存机构所保存档案的档案信息系统。
4.2 电子信息成为服务的重点
信息技术使得档案馆在完成其传统任务同时不断向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保管与服务迈进。美国国家档案馆馆长和世代网络公司首席执行官共同签署并公布了一项五年期的、对从美国国家档案馆海量馆藏中挑选出的文件进行数字化的协议。电子文件档案馆将使文件从文件柜进入数字空间,改进政府文件的组织、存储和检索方法,更加便于公众查找利用政府文件。英国也建立了国家数字化档案中心(NODA),推进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服务的协调管理。
4.3 服务更加以人为本
近日,英国国家档案馆家族文件中心迁入位于伦敦郊区的英国国家档案馆大楼。英国国家档案馆大楼正在进行全方位的整修和改进。整个工程结束后,将向来访者提供更多的座位、缩微胶片阅读机和计算机终端,并且改进对原始文件、研究资源和越来越多的网络资料的提供利用;将建成两个新的演讲室,提供涵盖了从家族史到军事史各个题目的教育项目。
4.4 更加注重公共休闲服务
“档案在休闲社会中的作用”是第14届国际档案大会的主题。英国在档案公共休闲利用上独树一帜。在伦敦西部的丘园(Kew)新馆公众可以联机浏览开放利用的所有政务信息,享受快速、专业的信息服务又称为开发性服务,这种服务形式包括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电函咨询以及主动向潜在利用者报道馆藏档案信息等。
4.5 更加注重网络服务
世界各国档案馆普遍开辟出新的服务方式——网络服务,用户可以在任何地方自由检索公共档案馆网站提供的各类信息。英国公共档案馆通过一体化网络体系将档案目录展示给用户,为国内外利用者提供了关于原公共档案馆和皇家历史手稿委员会的详细信息,还为研究家族历史、电子文件理论研究以及档案文件的普遍保管原则等提供了翔实的档案材料。
4.6 电子档案成为现代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之一
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被提上议事日程。2003年,国际档案理事会(ICA)向与会代表呼吁要保护信息社会记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
4.7 档案管理日益法制化
依法管理档案是全球各国档案管理的大趋势。英国于1838年颁布第一部《公共档案法》,2000年颁布《信息公开法》,2005年实施《信息自由法》,还出台了《公司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这些均对档案、档案工作及档案事业发展以及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乃至个人的档案工作进行了规定。此外,英国各级档案机构、地方各级政府都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还通过定期召开档案工作专业会议和出版专业刊物,来增进档案人员的相互了解和交流,促进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
4.8 高度关注档案解密处理
为方便网络服务,做好档案解密工作,美国国家档案文件局近期在内部新设立解密信息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档案解密工作。
5 可借鉴的经验
5.1 建立数字地质资料馆
在抓好资料汇交的基础,构造统一的地质资料技术和标准体系,加快地质资料数字化进程,建设相关数据库,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
5.2 推进网络和主动服务
除了传统的地质资料馆藏借阅服务方式外,要提供在线资料检索系统、网络地图查询系统、一站式服务系统、电子商务服务等;使阅者可以通过网络下载,到指定的商店购买,也可以通过电话、E-mail、传真订购等形式获取资料;还要通过期刊、年度报告等形式主动开展服务。
5.3 加强地质资料开发利用
要在专业的地质资料服务的同时,开展管理、科普和集成的地质资料服务,如数据处理、应用软件、咨询、决策、技术支持、培训等多个方面,要涉及地质资料的方方面面,如区域地质调查、地球化学、地球物理、水文地质、地质灾害、矿产资源、水资源、能源、环境、地质科学知识等。做好保密地质资料解密研究,开展解密服务。
5.4 推进集群服务
要在传统地质资料馆服务主体的基础上,发挥地质调查局、地调院、地环监测院的作用,开展专业公共地质资料服务。还要通过合作机制,邀请其他的地学研究机构、高校等参与到了地质资料的提供者队伍中来。
注:本文参考了大量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科学研究所网站及CNKI数据库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献,在此不一一列出。
1. (1)档案事业管理机构设置的完备性、权威性,档案管理的高度集中(就全国而言)与自成体系。(2)档案机构设置的层次性、专业性与复杂性融为一体。(3)党、政档案工作统一领导。(4)档案行政管理的范围、侧重点、方式方法颇具特色。就范围看,我国涉及到了所有区域和系统,范围极广,其他国家相对有限,分散式管理体制则更有限;就侧重点看,我国侧重于机关、单位的档案机构,其它国家侧重于各类档案馆;就方式方法看,我国主要为业务指导,外国主要是以监督为主。 2. 简述集中式档案管理体制的优越性。主要表现:(1) 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的档案工作实现统一规划和有序管理。如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档案行政职能的贯彻执行、档案机构的合理布局可以在国家范围内得到实现,这是分散式体制难以做到的。(2) 有利于建立和协调各类档案机构之间的关系。通过档案局的设立及权限设置,各类档案机构的纵向隶属关系或是横向业务联系均可得到明确规定,这有助于档案机构实现职责分明,也有利于档案馆藏建设的优化、避免重复。(3) 有利于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集中式体制的组织和有序化使得档案工作各个环节建立的制度和标准更易于推广和实施,从而更有利于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建设。 3. 简述各国关于档案封闭期的不同规定。档案封闭期长短不同,按照国际档案理事会的规定,档案封闭期通常情况下为30年,大多数国家都遵守这样的规定,我国就为30年。有些国家短于30年,如西班牙为25年,匈牙利等为20年,而美国虽然也为30年,但要求满20年尽可能开放,如不能开放,到30年期满就自动解密,必须开放;有些国家长于30年,如瑞士为35年,意大利等为40年,丹麦、荷兰等是50年,世界上档案封闭期最长的国家,就是国中之国——梵蒂冈80年。有些国家依据档案内容的不同,档案封闭期也有区别,如在法国,涉及国家安全、司法、人事、医疗等文件的封闭期分别为60、100、120、150年。 4. 试比较中外档案鉴定体制。档案鉴定工作体制实际上就是关于档案文件的处置批准权的归属和组织管理问题。1.从档案文件处置批准权的归属看。我国的档案鉴定权属是比较分散的。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受所在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的档案专业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即条块结合,多头管理。国外档案鉴定权属多是集中的,无论档案管理体制的类型如何,只要在其管辖范围内,档案的鉴定就具有集中统一性。2.从档案鉴定组织管理看。我国档案鉴定工作既无专职的领导机构,也无固定专业人员。档案鉴定工作都是由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或委员会来组织,鉴定工作完成后,自然解散。当再次需要进行鉴定后,重新组织人员。世界上许多国家大多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档案鉴定工作。如俄罗斯、美国、意大利、韩国。由上述可见,我国的档案鉴定在各自部门分别进行,不同部门档案鉴定标准出发点和侧重点势必不同。对国外而言,档案鉴定批准处置权的集中,有利于保证对文件价值评判的全面性、专业性,特别是专门的鉴定机构与人员的设置,也有利于对档案鉴定工作的宏观控制。 5. 试析导致中外档案在开放与利用上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中外在档案开放与利用上存在的差异主要原因包括:1.社会观念基础不同。具体讲,社会档案意识——公众对档案作用的认识的不同。在我国,公众社会档案意识还相当薄弱。档案工作者对公众档案意识的影响微乎其微。在欧美各国,公众都有较强的社会档案意识。西方档案工作者较强的社会意识不仅通过服务表现出来,而且档案和社会部门也不遗余力地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2.档案工作的定位不同。我国有史以来档案工作一直依附于国家机构,以为统治阶级服务为中心,侧重保密,轻利用。欧美各国认为利用是第一位的,而且受市场意识支配,侧重在利用。3.利用的原动力不同。利用的原动力,也可称利用的目的或曰利用的触发器,我国公民对档案的利用,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打官司。西方国家除了档案的实际利用外,各国公民还以其深厚的社会文化根基,把档案馆作为文化和休闲场所。4.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不同。档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的管理工作,除了观念、态度等因素外,各国不同的经济实力、科技水平、档案管理水平,也决定着档案利用的水平,比如在检索工具、利用手段、网络服务等方面,中外是有差距的。 6. 简述电子文件的出现给档案鉴定带来的主要新问题。1.电子文件的出现,给权威性的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四阶段已不再适用,电子文件是由设计、形成、维护三阶段。2.数据库电子文件信息的关联性和动态性,导致这类电子文件的鉴别具有复杂的技术性。3.电子文件对于计算机软硬件具有强烈的依赖性,导致其不断地需要从一种格式向另一种格式、从一种载体到另一种载体的迁移,从而造成了鉴定领域的扩大和技术性的增大。4.电子文件管理的前控性,也意味着鉴定具有前控性,因而,如何对于电子文件进行“批处理”鉴定,是一个新课题。5.电子文件的鉴定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文件的不同介质使保持文件之间最基本的历史联系很困难;如何保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如何解决由于电子文件双重鉴定标准,即内容分析和技术分析所造成的成本加大等问题。 第二次作业:(本次作业只要求初级职称学员答,中高级职称学员不答)1.简述集中式与分散式档案管理体制的特点。集中式档案管理体制的特点:指的是全国的档案事业统一接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或监督,地方档案机构接受中央档案机构的领导。承担这种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或者是专门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是中央级档案馆。作为全国档案事业指挥中心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权力对国家档案事业系统进行管理、指导、监督,从而使整个管理结构实现组织化和有序化。分散式管理体制的特点:指的是国家不设置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统一掌管全国的档案工作,中央和地方的档案工作实行分权管理、各司其责的原则。换言之,就是中央档案机构无权过问地方档案事务,地方档案机构不受中央领导。 2.简述档案开放的意义与影响。一是利用性质和权利变化,档案由封闭走向开放,档案利用由少数人特权转变成公众的权利;二是丰富了利用目的,拓宽了利用范围,增加了利用类型;三是档案工作人员、档案馆与档案工作的性质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档案工作人员由特权保护人转变为面向大众的服务员,档案馆由政权的“武器库”,转变为科学研究的“粮仓”、档案工作由统治阶级的附属工具转变为国家一项独立的科学文化事业。 3.试分析中外档案鉴定实践存在差异的原因。1.对档案鉴定的认识和定位的不同,欧美国家将档案鉴定赋予非常现实的意义,认为档案鉴定对于档案学专业来说,是最具有挑战性的领域。我国改革开放前,档案鉴定通常只被看作档案管理业务环节之一,并没有突出其在档案工作的中特殊地位和作用。2.档案鉴定理论与标准发展水平不同,我国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呈现静态的、被动的、迟滞的态势。欧美国家的档案鉴定理论呈现动态的、主动的、发展的态势,对既有理论的创新与新理论的不断涌现,使其在档案鉴定理论与标准的探索上形成了系统的档案鉴定体系,科学性和实用性不断加强。3.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不同,欧美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档案鉴定进行有序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我国既无专门机构也无专业人员对档案鉴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我国档案鉴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4.文件与档案界限划分的标准不同,欧美绝大多数国家认为文件进馆是文件转化为档案的标志,我国把文件归档看作两者转化的标志。5.文件归档与进馆的具体比例规定不同我国没有对文件归档和进馆档案的具体比例做出规定。欧美各国对文件归档和进馆档案的具体比例做了规定并严格加以控制。 4.试分析影响电子文件鉴定的主体性因素。 1.鉴定主体的组织涣散与鉴定人员素质低下,对于鉴定的影响由来已久,可以说,这是由影响传统档案、文件鉴定进而蔓延到电子文件鉴定的障碍性因素。2.法规、标准支持不足。法规、标准支持不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缺乏电子文件的管理规则。其二是缺乏鉴定电子文件的专项操作标准。我国目前对于电子文件的鉴定,只能继续沿用传统文件与档案的鉴定标准,无专项标准。3.理论研究不够。不唯对于电子文件鉴定,对于传统文件与档案鉴定亦然,理论研究呈现诸多缺陷,突出的表现:一是研究务虚多,基础研究多;二是与实践结合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