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18937133779
网 址:https://www.zboao.com
邮 箱:zboao@qq.com
最终回到容城县人事局那里。但是如果你在外地上学,估计要到省大分办去办理,然后由省派到市然后再派到县吧。各个地方不一样,你可以直接打你们省的大分办的也就是大中专就业办公室电话提前咨询一下。
监利县人事劳动局佬交流中心,地址:容城镇容城大道
1、毕业后档案存放学校
如果毕业后没有及时找到合适工作(或考研),可以到学校申请暂缓就业。
注意:存放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果你在两年内找到工作了,一定要及时回校办理档案转移,到学校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因为,两年过后,学校就会打回原籍,很可能造成档案丢失;
2、毕业后档案存放人才市场
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挂靠。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
法律分析: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法律分析】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以下三个地方:一、就业单位。本人可以问一下本人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本人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证并存放个人档案。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本人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本人的个人档案的地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拓展资料: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