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18937133779
网 址:https://www.zboao.com
邮 箱:zboao@qq.com
一般有两种做法的。
1种是把档案有单位在当地的人才管理中心开户,然后你把档案调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这个一般是比较大的或者是制度比较完善的大型民营企业的做法。
第二种是单位直接不接受员工的人事档案,那么档案就需要自己处理,一般也是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但是这个需要自己去交费,几百块一年那种的,如果不想缴费就需要自己把档案调回户籍地,在自己的户籍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档案是免费的,不收取费用的,但是这样的话以后需要用到档案的地方就很不方便了。
拓展资料:
第一次在私企工作没有个人档案如何调档?
通常私企不会要求调档,而且由于有了社保,工作档案也不会放在人事档案中。不过个人想调档的话,就需要到将要存档的人才或机构开具《调档函》,将《调档函》交给现存档机构,将档案调出后或本人或寄要,交至开具《调档函》的人才或机构,将档案存放即可。
职工档案:
职工档案是指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职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离职人员档案的处理:
退档手续的办理离职人员持经核准的《离职(调动)交接表》到档案室办理。
人事管理专员需将离职人员离职资料归档,按分类目录排放装订,并在档案袋(盒)上注明离职日期和原因。
证件的借用、归还程序
因特殊用途需借用人事管理档案中证件者,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一级部部长或单位负责人批准。
证件借出期限最长为二个月。逾期未归还者,按每个证件20元/天计算罚金,罚金从押金中扣除。
证件的归还
档案管理员应详细记录证件借用者的姓名、部门、借用证件名称、借出日期、归还日期等资料,备查。
档案的统计、清点
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人事信息归档,及时记录,及时录入微机,保证实存档案信息与微机存储信息一致。
档案管理员每周一统计上周退档、归档人员清单,每月五日进行月度汇总。
每年一月份,对档案进行年度清点。统计上年度归档数、档案总数、退档总数、在岗人员档案数等数据,并与微机存储数据校对,要求二者一致。
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已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两年,从《离职(调动)交接表》中核准的日期为依据计算;
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离开公司的人员,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三年,以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标称的离开公司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
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法律分析:因为私企没有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保留在学校,这个时间一般最多是2年,不同学校规定不同,到时间必须转走。
二、转回原籍地/生源地,一般会放在是市或县人才交流中心(以前的人事部门)。
三、挂靠在工作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中介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私企没有人事管辖权,无权接受个人档案,应存放有资质的档案保管机构。可以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职工退休之后,现在各地档案管理的办法不同,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有的依然在原单位保管,如果你想转到街道,需去劳动局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申请,批复之后档案和保险关系才可转到街道。社会化管理只有自然人的企业可以申请。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