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智慧档案管理与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领航者,让信息价值超越期待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

时间:2022-12-18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

一、人事档案管理政策依据

v《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鲁人﹝1997﹞3号)

v《济南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字﹝1998﹞81号)

v《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的具体办法》(﹝1990﹞鲁人字第24号)

v《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v《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v《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

v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

v非国营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v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v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

v注:按照组织部现行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离职人员,未再就业前,人事档案由原单位保管,就业后将档案转至新单位档案主管部门管理。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

v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v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四、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v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v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v三、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

v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等变动情况。

v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v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v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 制度 ,搞好干 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v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

v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

v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五、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v一、牢固树立安全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v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面积每千卷需20-25平方米;库房内应设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档管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v三、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14℃-24℃,相对湿度45-65﹪),安全防护措施要经常检查,杜绝隐患。

v四、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及时关灯、锁好门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v五、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禁止通过电话、传真索取或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设计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情况,不得携带档案及材料出入公共场所。

v六、保管干部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事档案查阅档案制度

v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v2、阅档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v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v4、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v5、阅档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勾划、抽取、撤换材料;阅档人员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v6、阅档人员不得擅自拍摄、复制干部档案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从干部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管档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v7、阅档人员在查阅干部档案时严禁吸烟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目前,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着交接程序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硬件设施有限、职称评审无纸化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冲突、档案材料范围狭窄等问题。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应解决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而提高人事档案的利用水平。
一、关于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人事档案管理而言,材料的收集是关键,也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材料的收集齐全与否,其内容能否反映干部职工全面情况,将直接影响档案的提供利用。因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在材料的收集上下功夫,尤其要着重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材料。
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收集归档。档案人员对所收集的材料(如人事任免、调资升级、考核、奖惩等材料)或有关部门转递来的材料(如学籍、学历、技术职称等材料),要及时登记,归入人事档案卷内相应类别。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人事部门要与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建立收集、送交档案材料的联系制度,档案人员应根据所掌握的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定期向有关部门(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收集或催收新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
3、要严把材料“入口关”,做好鉴定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收集材料齐全,但并非所收集的材料都归档。因此,对收集的材料要进行认真鉴定,严格审查。对那些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对不属于人事档案范畴的材料则必须舍弃。
二、关于档案种类和卷内类别的判断。
1、档案种类的判断。在归档之前,档案人员首先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判断,看其是否属于人事档案,注意不要把属于文书档案(如干部任免通知、请示报告、来往函件等)、纪检档案(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旁证、检举材料等)、业务档案(如个人的著作、论文、译文、创造发明的总结等)及其他类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2、卷内类别的判断。人事档案卷内材料的分类,一般情况下按材料的名称“对号入座”,归入相应类别即可。但也有例外。有些材料的名称与内容并不相符,若按名称归类则有可能给以后的利用带来不便。因此,在分类时必须做到既要看名称,也要看内容;对包括多方面内容的,还要看以哪一方面的内容为主,力求分类准确。
三、关于档案的保管方式
人事档案管理方式较常见的有两种,即袋装法和装订法。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袋装法由于材料不装订直接装袋,所以抽取、填入材料方便,但不符合“装订整齐”的要求且易造成材料的丢失。装订法是将材料分类后按序装订在一起,装入档案盒入柜存放。其优点是装订整齐、外表美观,但存取材料不便,且由于反复拆订易对纸张造成损坏。
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它能充分反映出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工作表现,奖惩情况、行为轨迹,历史背景及其经历,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人才资源开发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显得更为重要。

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各级干部人事档案如何进行管理?

1、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3、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

标签

相关资讯

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

档案扫描档案管理软件系统

TEL:1893713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