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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 归档范围第五条 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第六条 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第七条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第八条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第九条 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第十条 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第十一条 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第十二条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第十三条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第十四条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第十五条 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第十六条 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第十七条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三)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第十八条 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第十九条 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1】
摘 要:人事档案作为评价一个人学习和工作期间表现的重要依据,在个人的工作前途上有着重要的作用,相关单位可以查阅档案进行人事的考察和任免,通过档案的记录给予职工的正确评价。
因此,档案分类审核整理工作的完整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关系着每个社会人在社会中的存在状态,有利于国家的管理。
本文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人事档案;审核整理;问题;解决措施
精准、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能够系统、全面的记载个人品德作风、最高学历、工资待遇、技术水平、任职经历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记录,是企业选贤任能、知人善任的重要工具。
由于我国现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用人制度,所以更要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认真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对人事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及精准性进行有效维护,使认识档案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一、整理人事档案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整理主要为手工操作,使很多现代化技术得不到应有的开发。
通常人事档案管理员由组织部门或者人事部管辖,且其人事档案管理措施也对以往操作方法进行了延续,他们基本上都是手工操作人事档案排序、分类、裁剪、编号及装订等各道工序。
因为人事档案相关配备人员缺乏、单位领导重视度不够等因素,使得各单位很少有精力去科研怎样通过计算机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与整理,怎样通过数据库对人才结构进行分析,怎样构建电子档案以不断与科技发展现代化需求相适应。
(二)当前资料与以往资料装订规格不相符。
《人事档案整理细则》中明确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mm×210mm)。
材料左边应留有2.5cm的装订边。
A4纸型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cm,下孔距材料底边5.4cm,孔中心距左边沿1.2cm,孔直径为0.5cm。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
以前档案材料都是规格为16开的办公用纸载体,档案左边需要预留2.5cm左右的装订边。
而目前的档案材料规格大多为A4,比如学历材料、职称评审材料等。
档案中原有小于或等于A4纸型且已按照要求装订的档案材料,不需要重新打孔和裱糊,但是A4和16开的纸张放在一起整齐度无法得到有效保证,而如果对16开的材料进行重新打孔和裱糊,则又会浪费大量的人力,提高时间成本,且影响美观。
(三)人事档案整卷装订,不易长期保存,且具有较差保密性。
虽然档案整卷装订较为美观、整齐,但是,在对档案进行查阅时,通常要全卷查阅,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极为不利,在材料添加或者复印时,必须全部拆开材料,由此反复拆卸,极易破坏材料,对长期保存极为不利。
二、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的规范措施
(一)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是实现档案规范管理的重点,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时刻保持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档案的审核,认真检查档案的完损工作,对于损害或遗失的篇章进行及时的补交。
在审核过程中由于档案的数量较多,必须度杜绝错装和乱装事件的发生,时刻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将别人的工作前途视为工作的重点,培养工作责任感。
在审核中还要进行细节的检查,查看手续是否齐全,印章是否清晰等。
在审核工作中避免低级错误的发生,不为其他人的工作前途造成困扰,履行好档案审核人员的工作内容。
(二)完整的进行个人档案的收集工作。
个人档案的内容比较复杂,从就学到就业的过程中都有细致的记录,在个人档案收集的过程中就要对各个学习和工作阶段进行完整性的工作。
在学校就学期间有关人事档案人员要依据档案内容进行收集,学生每学期的成绩、在校期间的奖惩、政治面貌和每学期的学习总结等。
对于社会中的工作人员的档案收集,要按照相关单位的工作性质进行,例如党政机关的要对政治活动和政协会议等阶段性材料进行记录和管理,对于企业单位的要进行季度考核表和工作表现等进行档案收集工作。
当然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进行指示,只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循序渐进的进行收集,保持细心的工作态度即可。
(三)鉴别档案的真伪是档案审核管理的重要内容。
档案是一个人进入社会工作的重要保证之一,为了实现公平竞争,档案管理的鉴别工作必须深刻落实。
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查看每个时期的工作表现和相关印章,对不规范填写和虚假信息的进行另行放置,查看相关责任人和手续是否充分,档案文件是否缺失和重复,对于异常的档案文件进行不归档处理,做到维护个人档案的真实可靠性。
避免由于个别档案的虚假造成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信任缺失。
(四)在对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时应该做到分类准确、审核无误。
在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整理时,为保证所整理的档案资料与规定要求相符合,一方面应该注意对档案资料及其内容进行收集与鉴别,另一方面在加工整理每一份人事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精美性。
首先,确保人事档案能够准确分类。
建议对档案资料的类型分为十类:a.履历材料;b.自传材料;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d.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e.政审材料;f.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g.表彰奖励材料;h.涉法违纪材料;i.工资、待遇材料;招录、聘用材料;出国(境)材料;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j.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等其他材料。
依照人事档案材料的这些具体分类要求,对材料排列、分类合理与否进行分析,避免材料出现颠倒混淆、错装等情况。
三、结语
作为人事组织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人事档案被称为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基础。
所以,在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时,一定要做到细致、完整、精准、真实。
作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其具体工作中应该将档案审核融入档案鉴别与收集、资料整理全过程。
认真完成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对人事档案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董雪雁.浅析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J].现代经济信息, 2014(09).
[2] 丁敏. 刍议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J].科技创新导报, 2014(09).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2】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材料收集是否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整理是否合乎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价值,决定着能否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高质量服务,更好地起到凭证与参考作用。
笔者作为事业单位一名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十余年的档案工作者,谨在此谈一谈实践中的'工作体会。
一、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现状
近年,随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事档案达标升级活动的推进,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由于某些原因,有的单位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
1、档案意识淡漠 人事档案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由人事干部负责完成。
人事档案主要为组织人事部门服务,一般干部职工接触不到自己的档案,这种特殊性、距离感影响了个人对档案的关注程度,很多人不知道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也不重视对个人档案的充实,将工作中形成的诸如培训、资格考试、奖励、科研等材料长期个人存放,而不交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造成档案不能全面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给组织考察了解干部带来偏差。
而人事干部由于工作的繁忙,对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重视不足的状况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2、材料缺失严重 由于部分同志档案意识的淡漠,使得一些属于归档范围的有价值的材料不能及时被收集,久而久之,造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遗失和破损。
而档案管理者一般由人事干部兼职,有的人员交替较频繁,本职工作的忙碌和业务素质的缺乏都影响了对档案材料收集的全面性。
职工个人不知、不交,管档单位不催、不收,导致一些档案材料始终与卷宗“无缘”。
3、档案整理欠规范 对档案材料进行加工、整理、装订,是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功之一,但有的单位管档人员队伍不稳定、交接不及时、素质不过硬、业务不熟练,影响了档案的整理水平,出现纸张大小不标准、分类不准确、装订不整齐等问题;有的卷宗零散材料长期不予装订,很容易丢失;有的材料装错卷盒,张冠李戴;有的切割不准确,材料部分内容被剪裁,损失无法弥补。
二、加强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
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与全体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收齐、管好、用活人事档案具有重要意义。
加大档案知识宣传力度,普遍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是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保障。
我们可通过会议、培训、座谈等方式,随时将档案知识渗透到职工意识中,主动把与大家切身利益相关的档案知识送到他们手中,如继续教育学历的适时取得可提高工资待遇、年度考核表与晋升职称的密切关系,各类资格证书有利于组织考察提拔干部,招工、入伍等参加工作材料与个人社保利益的息息相关等等,使他们在无形中接受档案,知道档案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档案的重要价值,提高大家的档案意识和协助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档案材料收集力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工作的基础。
为使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达到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要求,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如可建立兼职档案员制度,选派专人作为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将材料的收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同时保持人员的稳定,人事档案部门定期对其进行有关档案知识的培训,有利于单位及时准确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材料。
档案管理部门也要变被动接收为主动出击,对定期形成的如年度考核表、奖励、职称、工资等材料及时督促材料形成部门按时保质上交,同时了解掌握职工动态,不失时机地主动收集有价值的属归档范围内的材料。
3、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整理水平
材料收集完备后,档案管理部门将对材料进行一系列的鉴别、分类、排序、加工、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过硬的基本功,熟练进行档案整理工作。
首先要对材料进行审核,看材料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然后将审核完毕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对不规范纸张适当进行折叠、剪裁、托裱等,制成整齐划一的16k纸张,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排序,使用《组织干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信息录入并打印档案目录;最后将条理清晰、整理规范的档案材料打孔、装订、归档,完成对一卷人事档案的阶段性整理。
以后陆续收集的档案材料也要严格按照流程补充入档案卷宗。
档案的整理过程比较繁琐,需要档案工作者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学习档案知识、掌握专业技能才能做好。
单位应选调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尽量保持稳定,如遇岗位交替,一定要提前做好交接工作,杜绝档案管理出现“真空地带”的危险状况。
人事档案是一个人成长历程的缩影和概括,档案材料的全面收集与规范整理能更好地体现并实现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干部服务,也为个人维护、保障自身利益提供依据。
人事 档案 整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人事档案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力资源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管人事档案范围是: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政府系统机关及所属的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的正式干部职工;
(二)各类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私营企业、民营非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干部职工;
(三)辞职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以其他方式与原单位脱离了工作关系的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干部职工、各类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七)合资、三资企业的中方雇员;
(八)其他社会人才。
第三条 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管理科室是县政府系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按管理权限负责县政府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人事档案由政府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可以管理全县范围内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三)严禁其他未经授权的任何单位(包括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内设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室)管理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和本人人事档案;
(四)凡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擅自管理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本办法施行后三个月之内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人事档案。
第五条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之规定,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各项人事代理等社会化服务工作。人事代理社会化服务内容有:
(一)按国家规定核定存档人员的连续工龄,调整记载档案工资;
(二)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认定,办理职称考评的有关手续;
(三)办理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
(四)负责为办理人及代理人员出具有关婚育证明;
(五)按党章、团章有关规定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六)负责人才引进工作,办理人才集体户口挂靠手续;
(七)办理实行人事代理的各类应往届毕业生的聘用合同备案管理手续;
(八)为参加工作满一年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九)办理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十)办理确因人才流动等原因失去原有身份的身份认定手续;
(十一)代办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
(十二)协助办理与人事档案管理相关的其它服务事宜。
第三章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六条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档案后应进行严格的检查,若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整齐或不完整、不清楚,应要求原管理单位补齐或查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收到档案后应在回执单上签名盖章并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去函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条 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第四章 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
第八条 人事档案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成绩表和评审表、考绩、审批材料);
(五)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八)处分材料(包括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九)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九条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工作。
(一)要经常收集各单位在职务晋升、流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职工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二)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干部职工履历表,作鉴定、写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人事档案;
(三)有关用人单位和部门要建立主动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送交人事档案归档的工作 制度 ,确定专人报送,及时将新形成的档案材料送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五)复印件不能作为归档材料。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六)属于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七)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19cm×26cm)的办公用纸,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八)在整理人事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社会人才人事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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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中央组织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了《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根据细则的要求,整理工作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