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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档案管理与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领航者,让信息价值超越期待

扬州国企档案信息化建设价格

时间:2023-02-08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扬州国企档案信息化建设价格

这个的确有点难了,可以参考这篇论文吧:
扬州市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研究


下面这个也可以参考一下。

扬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是我市推进富民强市,力争两个率先,“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重要时期,也是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档案工作担负着保存历史发展所积累的真实思想、文化和科学财富的历史重任。面向社会、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档案事业,是社会全面进步的鲜明标志,也是我市全面小康和推进文化大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扬州“两个率先”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扬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取得重要成就:
1、大力创新服务机制实现新突破。全面开展可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普遍建立实体的或网上的现行文件查阅利用中心,并全部被政府确定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大力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扬州市档案馆创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6个县(市、区)分别创建成为相应等级的教育基地。
2、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取得新业绩。档案工作进一步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全市实施为农服务“六个一”工程,首创档案“三下乡”服务,成为全市档案部门的“品牌”项目,成为全国推广的新工作。开展了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工作,深化了农村档案工作内容。适应深化企业、事业改革,开展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对改革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有效监管,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全面推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优质服务”的新理念、新模式。积极开展信用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为建设新型社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档案事业主体建设跨上新台阶。实现了档案馆文化标志建设理念的新突破,积极投入新一轮档案馆建设。扬州市档案馆不断完善局馆设施建设,新建展览大厅。宝应县新建7000多平米档案馆开工,维扬、广陵、邗江三区档案馆条件有了改善。扬州市档案馆通过省一级馆评审,跨入省级先进行列,为档案工作走出封闭,走进开放,走入社会,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条件。
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档案部门以建立完整反映历史、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档案馆成为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和大众文化信息中心为目标,着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保护档案文化遗产。“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共接收征集各类档案资料174354卷(册、盘、件、张)。其中扬州市档案馆接收进馆文书档案、专门档案73000卷。朱氏族谱丝质挂牒入选省珍贵档案名录。
5、档案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扬州市档案馆建成微机中心,完成馆藏文件级目录和特殊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县(市、区)档案馆建立了文件级、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全市“三网一库”发展迅速,建成档案网站(网页)7个、局域网4个。
6、档案史料编研和利用取得新成果。产生了一批有一定质量和文化品位的编研成果,彰显了档案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各级档案局(馆)继续办好每月大事记,充分利用宣传平台,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扬州市档案局连续14年举办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收效显著。《扬州史志》杂志改版、扩容、增加印数、扩大发行,其影响和价值进一步显现。举办各类展览陈列数十次。编辑出版了《落日辉煌话扬州》、《扬州建置笔谈》、《扬州人》等地情书籍10多种,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7、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有了新举措。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和文书立卷改革。组织实施《江苏省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评定办法》、《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办法》两个新的业务建设标准,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档案事业建设热潮。市档案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围绕经济建设和中心工作,先后出台近20个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有力推进了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发展。
8、档案队伍整体水平有了新提高。全市档案机构进一步健全,各级国家档案馆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涌现出一批“文明窗口”、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加强档案人才培养,档案业务受训人数达3000人次。近200人获得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近20人获得高级职称。一批业务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 “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两个率先”,“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目标,解放思想,立足服务,以档案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档案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为主线,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各界档案利用需求,着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档案馆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法制建设,加大档案开放力度,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充分体现档案工作与档案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总体目标
加大档案事业的投入,建设设施齐备、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利用方便的各级地方综合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馆重要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政务信息公开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的功能,成为地方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初步建成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档案中心和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档案室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增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全市现代化建设相协调的,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的,面向社会、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档案事业体系不断完善。
(二)发展重点
1、档案馆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评定办法》,规范和加强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十一五”期间,市档案馆争创省特二级(四星级)档案馆,县(市)档案馆全部达到省一级(三星级)档案馆标准,区级档案馆力争达到省一级(三星级)档案馆标准。各专业档案馆要有计划地上等级。
(1)档案馆库建设
扬州市新建
15000㎡档案馆,全市所有县(市、区)经新建、扩建、改建,全部建成5000㎡以上档案馆。档案馆建设要从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角度,立足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按照“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和标志性”的要求,加快建设步伐;突出档案馆功能的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和档案馆形象的环境定位、文化标志,努力使各级档案馆真正成为地方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2)档案资源建设
积极开展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以构建完整反映历史、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为目标,抓紧做好到期应进馆档案及破产转制企业档案的依法接收工作。从建立“公共档案馆”的视角,以体现历史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为目标,加强对本地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的收集,确保齐全完整;有重点地征集散存在社会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加大对在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和重要影响的名人档案的征集力度,建立“名人档案库”。有计划、有重点地征集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努力抢救自然历史文化遗产。
创新管理体制,整合档案资源。探索优化整合档案资源的新途径,对全市形成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种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集聚效应,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抓紧对馆藏濒危、重点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市档案馆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档案馆建立特藏室,对馆藏重要、珍贵档案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建立口述档案,抢救不可再生的档案资源,扬州市档案馆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口述档案中心。开展全市珍贵档案评选工作,建立“扬州市珍贵档案名录”,打造档案文化品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保护、管理涉及扬州历史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

扬州市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档案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市、县(市、区)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八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市、县(市、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档案主管部门委托的档案工作。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接受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第十条 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第十一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市、县(市、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档案进馆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其档案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各类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档案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一)重大活动的主办或者承办单位、重要事件的处理单位应当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二)重大活动举办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在活动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三)重要事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六十日内向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移交,也可以向事件发生地的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向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移交的,应当同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送交档案资料电子文档和目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妥善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

  城市规划区域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登记并接受其档案检查和验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工程建设档案。

  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项目的基本概况向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备案,依法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工程竣工时,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参加档案验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或者档案机构报送档案。第十五条 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建档工作,应当与项目立项、计划进度、成果验收鉴定和评审同步,各类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档案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不得验收鉴定。第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向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市、县(市、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立专题数据库。第十七条 新闻出版等相关单位应当做好图片、音像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编著出版的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公开出版物,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馆送交样本。

企业档案管理现状及思考

企业档案管理现状及思考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

这8项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6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进国企没有档案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档案肯定是不行的。统招毕业的,那么就需要找一下自己的档案在哪里,如果丢失了就需要重新补办激活存放到人才,非统招的,需要重新建立人事档案了。个人档案记录了学习情况,政治思想和品德作风,国企和事业单位将个人档案作为选拔聘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了解员工最真实的个人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扬州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南

扬州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南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扬州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 代理单位录用人才人事档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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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条件:

扬州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录用人才。

2.所需材料:

(1)大中专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2)与代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办理流程:

(1)代理单位持所需材料至扬州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开具《调档函》,

(2)录用人员持《调档函》回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3)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通过机要交通将其人事档案转至扬州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

(4)扬州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审核档案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二、 本籍人才人事档案接收

1.办理条件: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户籍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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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需材料:

(1)大中专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2)家庭户口簿。

3.办理流程:

(1)调档人本人持所需材料至扬州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开具《调档函》;

(2)调档人持《调档函》回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3)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通过机要交通将其人事档案转至扬州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

(4)扬州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审核档案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三、 解除人事(聘用、劳动)关系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办理条件:

市直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劳动)关系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2.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解除人员人事档案(密封、盖章);

(2)解除人员大中专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3)档案目录清单。

3.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本人持所需材料至扬州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2)扬州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档案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档案冻结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1. 档案是死档,会直接影响到你办理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等相关证明。

2. 做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国企单位工作时,在职业生涯中定级、调资、任免、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呈报、审批材料都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价依据。

3. 特别是想考公务员的小伙伴,如果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退休手续办理。

4. 工龄、待遇、社保受保时间等也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如退休时需要依据档案认定个人出生时间,从而确定退休时间,需要确定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从而确定开始缴费或视同缴费的时间,以计算养老金金额等。

5. 死档也会直接影响到你在某些城市落户的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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