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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3-03-06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7月3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档案是指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收集、编制、归档的资料,其中包括建设工程监理报告、现场记录、监理记录、记录表、图片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类别、格式及时编制,并认真归档。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类别、格式及时编制,并认真归档。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由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负责编制、保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编制、保管、使用、销毁等管理规定。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类别、格式及时编制,并认真归档。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由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负责编制、保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编制、保管、使用、销毁等管理规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类别、格式及时编制,并认真归档。

  第九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由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负责编制、保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编制、保管、使用、销毁等管理规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类别、格式及时编制,并认真归档。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应当由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负责编制、保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编制、保管、使用、销毁等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监理档案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系统完整地的保存和科学地管理我所的建设监理档案,根据本所《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监理档案,是指我所在对受托建设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音像记录等技术文件的总称。是我所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也是我所对监理的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和科学控制的真实记录。它对我所的业务拓展和进一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所监理部移交;二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三条监理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责任人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将根据本办法整理的监理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监理部,由监理部进一步编目、组卷、装订并保存。只有合格地完成了归档工作,项目的监理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第四条为便于监理档案的编制和查阅,监理文件的分类和编码统一规定如下:每一份监理文件均采用一组九位代码来表示,例如:

  D J 2 0 1 0 2 0 1

  第1位:D含义是“档案”类,以区别于“图书”“资料”;

  第2位:填写字母J或S。J含义是“建筑安装工程”;S含义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3位:表示文件的大类,以数字来表示。“1”代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2”代表监理文件;“3”代表施工文件;“4”代表竣工图;“5”代表竣工验收文件;

  第4、5位:表示文件的小类,以阿拉伯数字编码。编制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的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附录A)的顺序编号;如“立项文件”为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为2等等。

  第6、7位:表示文件属类,是小类项下的分项,依照附录A中“○”的数字编写,如不划分属类时可分别填写“0”、“0”。

  第8、9位:为文件流水号。

  本例代码含义为:建筑安装工程挡案—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一份。

  第五条一切依法监理的证明文件和监理质量的证明文件及作为监理成果的结论性文件,均应属于归档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3勘测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

  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7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9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开工/工程暂停令;

  10测量核验资料;

  11工程进度计划及控制资料;

  12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查、试验资料;

  13施工试验资料;

  14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资料;

  1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支付证书;

  1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18各种报验申请表;

  19监理日记、监理月报;

  20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文件;

  21检验批、分项(子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资料;

  22索赔文件资料;

  2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5监理工作总结;

  26鉴于每个项目具体情况不同,归档资料不一定都如上所列齐全,但绝不能少于附录A中规定监理单位应保存的文件内容。

  第六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其幅面尺寸为A4幅面。

  第七条监理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密级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监理档案应有专人保管;监理档案的到期销毁必须经所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造册,由指定人员见证销毁。

  第九条外单位来所查阅或复印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所主管领导批准。有密级的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工作需要确需借阅时,须经所主管领导批准。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及时、规范编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向预验收。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三条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四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使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工作文件及资料日常管理实施细则?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监理工作文件及资料日常管理实施细则,以供参考。

  为了搞好监理文件及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施工阶段资料管理制度"期,要求监理部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一)监理文件及资料按照综合文件类、图纸类,质检资料类,进度控制文件类,计量支付类,施工原始记录类进行分合同、分类归档。

  (二)综合文件类按照竣工验收文件、月报及工程总结、监理及承包合同、变更设计文件、一般文件类归档。

  1、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申请、批准文件。

  2、月报及工程总结包括月形象进度报表,监理月报,年中、终及最终工程总结报告。

  3、监理及承包合同包括监理服务协议书、各合同段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书。

  4、变更设计文件类包括变更会议纪要、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变更令,应分合同按顺序归档。

  5、一般文件类包括业主、承包人来文,监理办下发通知、工作指令,监理会议纪要,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文件类。业主、承包人来文按收文时间分类归档,监理部下发通知、上报文件按成文时间单独归档;会议纪要及工作指令分合同按时间顺序分别归档;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单独归档。

  (三)图纸类包括设计及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图纸类分合同按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断面图、变更设计图顺序分别归档,其中变更设计图按下发的时间顺序排列。

  (四)质检资料类按试验检测报告、测量资料、现场质检资料、质量文件类归档:

  1、试验检测报告包括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砼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击实试验报告、压实度试验报告、稳定土强度试验报告、水泥剂量试验报告、油石比试验报告、筛分试验报告、其他各种试验报告、外购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应分类、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2、测量资料类包括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施工测量放样单、各项工程高程测量结果、线路测量结果、测量原始纪录。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单独成册,施工测量放样单、高程、线位、原始记录分合同按照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3、现场质检资料包括分项开工报告、检验申请单、质检表及检测结果、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依据分项开工、检验申请、质检表、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顺序分类归档。

  4、质量文件类包括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停工、复工令分合同分类归档。

  5、试验资料类由试验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测量资料类由测量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检资料由各合同组长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量文件类由综合组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五)进度控制文件类包括总进度图(表)计划、批准文件,分期进度图(表)(月、季、年)计划、批准文件,开工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分合同依时间顺序分类归档。

  (六)计量支付类包括中期计量支付证书、计量支付报表、中间计量表、质检资料、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材料预付款支付证书、终期支付证书及附件资料,分合同依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归档。

  (七)施工原始记录类包括监理日志、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等记录、施工照片集、其他各种原始记录,分合同段分类归档,其中监理日志由各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填写。

  (八)所有监理文件及资料除试验、测量、质检类外统一由综合组收集整理归档。

  (九)所有往来文件必须由综合组做好收发文记录。

  (十)所有文件盒必须建立文件清单目录,后附备考表。

  (十一)所有保存文件必须清晰,原则上保存原件。

  (十二)建立文件阅办制度及登记请单。

  (十三)所有文档由综合组在微机上做好文件索引并保存。

  (十四)年终由综合组对本年度所有文件进行清查、登记、整理。

  (十五)工程结束按业主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对监理文件进行归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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