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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整理(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

时间:2023-03-08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

  首先为每个员工建立一本个人档案,该档案内应有员工的基本情况,绩效情况等等;

  其次制作一个总表,总表能比较简洁员工的基本情况及职务,工种,联系电话以及指示档案的卷宗等等

  三是要适时对个人档案进行信息更新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

  员工档案如何整理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整理:

  一、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职工履历表,简历表以及反映职工个人履历情况的各类登记表

  1.履历表(书),简历表;

  2.职工,教员,军人(包括入伍,退伍)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

  4.更改姓名材料;

  5.就业登记申请书;

  6.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

  7.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第二类自传材料

  工作经历

  思想发展性质的自传

  其它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凡是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属于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职工鉴定,调动,考核,民主评议等内容的考察材料,登记表

  1.鉴定表(含自我鉴定);

  2.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

  3.考核登记表.

  ★第四类学历,培训和评定岗位技术(技能)材料

  学历,学位,毕业生登记表,培训结业登记表,成绩登记表及毕业鉴定,证明材料;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聘任呈报表及考绩材料,职业资格证书;

  职工创造发明,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鉴定材料及目录.

  ★第五类政审材料

  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

  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

  更改职工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查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

  先进模范事迹

  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

  通报批评材料;

  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违纪违法材料;

  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

  ★第九类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审批材料

  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

  招用职工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录用和聘用(续聘)审批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解聘,辞退材料;

  保险福利待遇(失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的审批表,再就业材料;

  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计划生育审批表;

  退(离)休审批表;

  复员退伍,转业审批表;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

  工作调动介绍信

  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做的体检表,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

  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个人诚信材料等.

  二、归档要求

  完整,齐全,准确,手续完备

  注:

  归档文件的书写和制作材料应能耐久保存,原则上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185×260)

  保证书写质量,字迹要端正,清晰,书写材料一般应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利于档案长久保管的书写材料

  三、鉴别

  1,判定归档文件是否属于某一立卷对象的职工档案或是否属于应归入职工档案的内容,对不属于职工档案内容或重复多余的文件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清理;

  2,判断归档文件是否属于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未经办完或查证核实的不得归入职工档案;

  3,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对不完整,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应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

  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

  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以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对处分的意见等.以上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

  4,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须经企业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签字盖章后归档;

  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

  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

  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

  5,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四、组件

  原则:每份文件为一件

  注:

  正文与定稿为一件,正文在前

  正件与附件为一件,正件在前

  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复制件在前

  原件与转发件为一件,转发件在前

  五、排序

  1,按归档文件形成时间排序

  第一类(履历)第二类(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第四类(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第七类(奖励)第九类(招用等)第十类(其他)

  2,按归档文件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

  第五类(政审)第八类(处分)

  注:

  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

  3,第六类

  排列顺序为:按入团,入党,入民主党派排

  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它材料之前

  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它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4,第九类

  材料既可按形成时间排序,也可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

  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

  工资情况的材料

  录用,任免材料

  保险福利待遇材料

  出国,出境材料

  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

  六、修整装订

  总要求:

  ·以件为单位16开(185×260)

  ·装订应结实,整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

  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

  (一)对超出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在不影响材料的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条件下,可酌情进行剪裁;不能剪裁的材料,须进行折叠.折叠时,要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采用横折叠,竖折叠,横竖交叉或梯形折叠等办法.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整个案卷的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

  (二)对破损,卷角,折皱和小于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裱糊用的衬纸,必须采用白纸;浆糊和胶水必须能防虫蚀,不腐蚀纸张;裱糊后的档案材料要晾干,不得在阳光下暴晒或使用高温烫烤.

  (三)对过窄或破损未空出装订线的档案材料,须加边,保证装订,不压字,不损害材料内容.

  (四)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

  装订要求:

  每个职工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做到案卷整齐,平整,装订牢固,具体方法:

  (一)目录置于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

  (二)理齐档案材料.材料条件好的应做到四边整齐,条件较差的,以左边和下边两边为齐.

  (三)打孔.在材料左侧1.5厘米处竖直等间距打三个孔,孔距8.3厘米,用鞋带装订.

  (四)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职工档案卷皮.档案卷皮须书写档案人的姓名.

  (五)装盒.将装订好的案卷装入职工档案盒中,填写姓名,档案号和籍贯.

  (六)职工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七)后续档案材料的整理.后续职工档案材料,每半年整理一次,将材料内容填写到相应的目录中,并将经手人员姓名和日期填写在备注栏内,将材料装订到案卷中.

  七、编目

  1,页号编写

  在有书写内容的每页归档文件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起依次标注页号

  注:

  托裱若干小幅面材料的1张托裱纸按1页进行编号

  2,类件号编写

  在归档文件首页右上方空白位置加盖"类件号"章

  类号:"一"到"十"

  件号为同一类材料内的顺序号,按时间顺序或主次关系确定

  页数为阿拉伯数字

  3,卷(袋)内目录

  ·置于每个职工档案材料卷(袋)首

  ·用耐久材料书写或计算机打印

  ·各项目应填写应完整,准确

  注一

  :每类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类件号: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如:"一类第一(或1)件"

  责任者:归档文件形成单位或个人,即文件的署名者

  题名:填写归档文件的标题,应完整,准确;对没有题名或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应另行编写,用"[]"括起

  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8位表示,可分两行书写

  页数:该件材料总页数

  要求:

  每卷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

  (1),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2),根据材料题目填写"题名".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题目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3),"日期"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4),书面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目录.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5),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卷内备考表的填写:后面填初次整理时间及人员姓名

  中间填每年整理人,检查人,整理时间

  4,检索工具

  要求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职工档案检索工具或管理台账(案卷目录).项目包括:姓名,档号,存放地址,备注等.按姓氏笔画多少或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排列.每个姓氏后预留部分空格,常用姓要预留多一些."王,刘,李,张,"

  职工档案用"10"或"ZG"来表示,下设1,在岗职工,2,退休职工,3,离岗职工,4,死亡职工,案卷号的表示如,"ZG1-1""ZG2-1"

  八、档案装具

  档案卷皮档案袋

  卷皮规格:

  长27.4厘米,宽20.5厘米;左边设三个装订线眼,眼距(从眼中心算起)8.3厘米;线眼中心距左侧边沿1.5厘米,上下线眼中心距上下边沿均为5.4厘米

  材料:

  一般可采用300克的单面白板纸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边角,也可以用纸裱糊,但不宜过厚,以减轻档案重量

  颜色:

  应采用浅色,如浅黄,乳黄色等,不能用大红,大绿,或黑,蓝,紫等深色.卷面上的字,一律用正红色

  项目:

  "企业职工档案","姓名",字体与距离:

  "企业职工档案"用楷体(72磅),字与卷面上边沿距离为7厘米

  "姓名"用大一号宋体,与卷面下边沿相距5.5厘米,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汉字

  2,档案袋

  规格:

  长30厘米,宽23厘米,厚(折叠部分)2.5厘米

  材料质量:

  可根据条件选用较好的牛皮纸

  袋面项目:

  "企业职工档案袋","姓名","制作单位"

  字体和字的颜色

  与档案卷面同."单位"在"姓名"下边

  其他的内容你可以看一下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自己单位有档案的,你可以参考其样式进行整理就行!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公司人事档案如何整理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5)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库房设备情况。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扩展资料:

  1、员工基本信息登记。

  这样的表格基本上会在员工刚进入一家企业的时候进行登记,有一部分为员工个人填写(例如:入职员工基本信息表、入职登记表等),还有一些可能需要HR进行填补并一一登记至电子版《员工花名册》,包括劳动合同的情况。

  2、员工入职相关审批文件。

  3、员工各类证件。

  这一类档案很多传统企业会用复印件,不建议仅保留复印件,因为防止有修改争议,当然更重要的是可能会被毁损,尽量用扫描件或者拍照等再保留一份。

  包括但不限于:入职体检合格表、上家企业离职证明、担保人相关资料、劳动合同书及附件、不购买住房公积金申明、试用(实习)工作总结、试用期业绩完成情况、引导人及部门的转正评估意见、转正后薪酬福利确认函(开始入职没有签署)、转正申请、每年度工作总结等。

  5、员工参加重要会议、培训的各类统计与履历表。

  6、员工在企业里的岗位异动记录。

  7、员工调薪、奖惩记录。

  8、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等相关文件。

  关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档案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做好企业档案管理不仅能够真实反映出企业管理工作的性质和成绩,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企业职工档案整理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日期:1992年06月09日实施日期:1992年06月09日(中央法规)

  企业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人事档案为企业的一些重大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像人力资源规划,也叫人力资源计划,是组织拥有一定质量和必要数量的人力,求得人员需求量和人员拥有量之间的相互匹配,那么,企业人事档案如何管理呢?

  第一条管理部门

  1、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为档案管理部门,设置档案专管岗位,由一人全权负责。

  2、文书结案后,原稿由档案专管人员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客户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客户服务中心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客户服务中心归档并换回影本。

  第二条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客户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及档案专管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

  第三条文件整理

  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一、公司档案管理

  1、各部门将本部门资料每周五到公司文秘处登记、存档。

  2、文秘收到资料记入电子目录保存,分类装订成册归档。

  3、公司人员查阅、借出资料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但查阅、借出合同类档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

  4、使用公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借出公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本部门经理携章随同。

  5、薪资福利类保密文件由招聘社保专员建档保存。

  二、人事档案管理

  1、综合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向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开出"调函",交员工或其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公司。

  2、持已解除的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调入单位的调函后,综合人事部办理调出手续。

  三、员工档案管理

  1、招聘专员将入职后办理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交由综合人事部经理,建立员工档案。

  2、将《新员工考核表》、《月度考核表》、《转正申请表》等有关个人的资料一并放入公司员工档案。

  3、所有的培训评估、奖惩记录、异动记录将存入员工档案。

  4、离职员工档案,公司保留一年。

  在企业里人事档案如何管理呢具体的操作是怎么样的?请高手指教!

  一、人事档案资料收集要健全

  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对人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健全,基础资料收集是很基础但又不能轻视的工作,它是员工在企业中能否获得发展的重要依据。能否做好员工档案的管理,也是检验一名HR的基本功是否扎实的重要指标。一般情况下,这些资料应该包括:

  基本个人信息:姓名、学历、专业、年龄、籍贯、过往工作经历等信息;

  入职后工号、称职、入职日期、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及薪酬状况等信息;

  入职后的培训资料、培训合同等信息;

  工作中的奖惩记录、晋升、调职、绩效考核情况等信息。

  要确保可以掌握员工从进入公司到现在的整个发展过程,如有没有晋升、奖罚、绩效考核的业绩、受过什么培训等。

  二、简单易操作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想要将纸质资料完全转化为电子资料,仅靠手工录入的方式,不光工作量极大,效率低且容易出错。此时,挑选一款靠谱好用的档案系统,才是企业迈进数字化创新的正确方式。

  首先,安全性是第一要点。人事档案既是员工个人的私密信息,同时也是企业的机密资源,一旦泄露会使员工个人和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

  其次,为了减轻工作量,电子档案的建立要更加高效快捷。所以,档案系统的功能是否足够强大,能否帮助我们快速建立电子档案,也将成为我们关注的要点,这就是“好用”的重要性。

  一款好用的电子档案系统,应该具备智能化和延展性两个特点。智能化是为了解决我们低效的手工录用,能够通过扫描和解析功能,高效地将大量的纸质版档案转化为电子版档案。再者,也能够通过检索功能,快速和精准地查找、调用员工档案。而延展性指的是,系统的功能具备延展性,不仅是当下能够满足纸质资料转换成电子数据的需求,往后也能够建立在线填写资料的表单,为企业全面推行数字化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三、纸质、电子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一般而言,当原始的纸质档案已经转移到电子档案库进行储存,那么这些纸质档案在往后的任何时间进行处理都可以,但正如前面讨论到的安全性问题,如果这些纸质资料需要丢弃,那就要进行妥善的销毁和粉碎,确保信息不会对外泄露。当然,如果这些原始的纸质档案,与企业现有的电子档案不构成重复或者替代的记录,那我们仍需要妥善地储存好这些纸质资料。

  国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1992年6月9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企业中由国家任命的干部,其档案管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人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

  二、转递企业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存根(本刊略)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附件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

  一、档案卷皮(卷面、卷底各一页)

  1、卷皮规格:长27.4厘米,宽20.5厘米;左边设三个装订线眼,眼距(从眼中心算起)8.3厘米;线眼中心距左侧边沿1.5厘米,上下线眼中心距上、下边沿均为5.4厘米。

  2、卷面标签:由装订线处向左设“标签”两个,供填写编号、姓名、籍贯用。规格为:上下高6.5厘米,左右长9厘米。两个“标签”距卷面上、下边沿各为6厘米,并与卷面装订线相连接。

  3、卷皮材料:一般可采用三百克的单面白板纸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边角,也可以用纸裱糊,但不宜过厚,以减轻档案重量。

  4、卷皮颜色:应采用浅色,如浅黄、乳黄色等,不要用大红、大绿,或黑、兰、紫等深色。卷面上的字,一律用正红色。

  5、卷面项目:“企业职工档案”、“姓名”。

  6、字体与距离:“企业职工档案”用楷体(72磅),字与卷面上边沿距离为7厘米;“姓名”用大一号宋体,与卷面下边沿相距5.5厘米。

  7、卷面里页印“注意事项”:

  (1)注意保密,不得遗失,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2)爱护档案,不要涂抹、勾画及乱加批注。

  (3)卷面与材料不得拆散,不得随意增加或抽出材料。

  二、档案袋

  1、规格:长30厘米,宽23厘米,厚(折叠部分)2.5厘米。

  2、材料质量:可根据条件选用较好的牛皮纸。

  3、袋面项目:“企业职工档案袋”、“姓名”、“制作单位”。

  4、字体和字的颜色与档案卷面同。“单位”在“姓名”下边。

  企业档案该如何整理?

  每年的归档文件整理,各单位都很重视,但整理与编目不规范的还不少,原因是档案人员对归档文件分类、鉴定等技能掌握得不够好。为此,笔者对如何规范归档文件(即文书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提出了简明扼要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清理文件,即把上一年收发文及帐外文件材料区分为:不归档、永久和定期。划分保管期限要结合《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即国家档案局8号令)制定好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对照条款,逐份文件进行鉴定。

  概要地说,即便于实际工作中掌握的保管期限划分方法如下:

  永久(Y):

  1.收文中针对性文件:A、看是否主送本单位即批复类文件;B、看内容是否反映本单位人与事,如任免、表彰、处分类文件。

  2.收文中方针政策性文件,如决定、规定、办法、意见等。

  3.发文中属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重要的文件材料;本单位开展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4.注重“账外”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即本单位计划与总结、各类人员名册、工资册、劳动工资年报,重要创建活动文件材料等)。

  定期30年(D30):

  1.收文:上级主管机关下发的需要长期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如注明试行的、暂行的办法、条例、规定等;非主要职能工作但要贯彻的政策法规;

  2.发文:本单位形成的比较重要的业务文件材料(大致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奖励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

  定期10年(D10):

  1.收文:上级主管机关及本地区各部、局、办普发的短期内需要查考的文件;

  2.本单位形成的事务性的、办理一般性工作形成的文件。

  简单扼要地讲,区(县)级机关、文件数量比较大,特别是要进馆的单位,区分保期限期尽量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规定来;文件数量不多或比较基层的单位,可以往“自己”靠,即本单位形成的、针对本单位工作的文件材料,其保管期限可从长。

  第二步按件装订:界定何为一“件”,具体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件”有两种,①为自然件,这很好界定;②适当的“组件”。文件材料已有电子文档的,可采用缝纫机轧边(固定);后期要扫描加工的,推荐用不锈钢推订来装订,以便于还原和高速扫描。装订后的文件材料,每件敲上“档号章”。

  第三步排列文件:区分“党群”、“行政”、“业务”三大类之后在每类的二级类目下按事由排列文件。党群工作类下设二级类目,一般设:①党务、②工会,③共青团、④妇女工作、⑤学(协)会,在①下按时间排列文件,②③④⑤同上,文件数量少的单位可在党群类下直接按二级类目排列。

  行政管理类下设二级类目,一般有:①组织人事;②政(事)务;③财产管理,①下按时间先后排列,②③同理。(政务:文字秘书工作;事务:后勤保障一类;财产管理即审计、会计、经费、车辆、设备、房产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业务管理类:本单位业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根据各单位主管业务的不同情况,区分属类、排列文件。

  第四步编号: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编三个流水号,一年一编(即填写档号章上的归档信息)。

  第五步编目:按保管期限分别填写《归档文件目录》。

  第六步填写备考表,装盒、填写脊背(可统一用数字、代码章印上,以保持整洁与美观。

  企业应如何管理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个员工都有一份完善的人事档案,通过查阅档案,可以对员工的一些个人信息有比较清楚的了解。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员工放弃档案,或者单位对“弃档”、“死档”不闻不问,以及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不重视档案管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已成为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企业应当不断完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在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企业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政策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发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在员工档案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规定》第三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同时,《规定》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之所以要坚持这个原则,因为:

  第一,统一管理档案有利于国家统一掌握各类人才的总量、专业结构、分布情况,从而制定科学的培养、吸引、使用、规划人才的宏观调控政策。

  第二,只有坚持统一管理,才能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在单位用人时能起到依据作用。安全、保密的原则。人事档案工作既是一项服务性工作,又是一项机要性工作。人事档案要为人才的求职择业、享受有关待遇、参与社会活动等提供服务,要为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服务,如果没有服务性,人事档案工作就毫无意义。

  但人事档案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服务工作,它是一项保密性工作,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属于机要部门,人事档案是自然形成的,很多材料具有原始性,所以十分强调安全。

  公共服务的原则。在组织人事部门成立人才交流机构之前,干部人事档案一直是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在性质上属于公共服务。为了方便工作,经批准,一些干部人事机构健全的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管理属于本单位管理的人员的档案,一定层次领导人员的档案仍然要由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管理。

  出于深化机构改革和机关转变职能的需要,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在成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后,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这类比较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委托或授权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但这并未改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性质。非公企业应当增强人事档案管理的意识企业人事档案是企业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管理、使用员工的一个重要依据。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非公有企业迅速发展。由于企业性质、管理模式的不同,非公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表现在:企业管理者档案意识薄弱。由于企业与员工是“雇用”关系,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不受重视,往往是人员不到位、硬件设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到位。企业管理者只重视人才的接纳,而忽视档案的接收,造成“有人无档”的现象。

  档案管理面临责任落实难、材料收集难、管理规范难的情况。具体表现在非公有企业在劳动用工上,无暇顾及档案工作,缺乏一套适应非公有企业自身发展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事实上,非公有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理应和其他工作一样得到企业的重视和加强,为此,建议非公有企业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深化认识,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切实把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随着企业的发展,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竞争,最终还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管理者,应自觉提高对人事档案的认识,增强依法管档意识,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企业重要的基础工作,规范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针对非公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的特点,建立健全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使人事档案不仅反映一个人的历史和过去,而且更应客观、及时地反映现实情况,配合企业的“识人”、“用人”。一个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构建人事档案信息网络,有效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从一定程度上讲,决定着其竞争的成败。

  人才乃企业竞争之本。因此,要重视运用现代设备手段,对人事档案进行筛选、整理、加工,形成人事档案的信息精品,从而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必要的、充分的、准确的个人信息资料,确保企业更合理地开发使用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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