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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档案保管

时间:2022-12-05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文件档案保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永久保管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那些?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总结: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中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机关在归档时其档案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其他有处理结果的机关在归档时定为30年保管”
法律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文件档案保管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是,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文件档案保管

什么是档案的保管工作

什么是档案保管工作
一、档案保管工作的内容
  档案保管工作是指根据档案的状况所采取的存放和安全防护措施。这是特指档案科学管理的一项专门业务工作,具有特定的含义。档案保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一)档案的库房管理,即库房内档案科学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档案流动中的保护,即档案在各个流动环节中的―般的安全防护。
  (三)档案保护的专门措施,即为延长档案的寿命而采取的诸如复制和修补等各种专门的技术处理。
  二、档案保管工作的意义
  档案保管工作在整个档案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档案保管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环节。它具有自己的特点,负有具体的工作任务。所以,许多档案馆设有保管部、处、科等内部组织机构,专司其职;有些档案馆、室则配有专职或兼职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第二,档案保管工作是贯彻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是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做好档案工作的起码要求。它需要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等各工作环节共同承担和完成,而保管工作乃是实现这一任务和要求的重要环节,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为档案寿命的长短与档案保管的好坏有着直接关系;第三,档案保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大影响。档案保管的好,就为整个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物质对象和最基本的前提;反之,整个档案工作就要受到影响,甚至失去其存在和进行的基础。
  三、保管档案的基本要求
  第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保护档案的方法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防”;二是“治”。“防”即如何预防档案文件的损毁。“治”即档案损毁之后,要进行相应的处治;第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档案保管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档案工作其他工作环节有着密切联系。档案在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过程中,也可能遭到某些不利因素的损害。因此,要想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就必须掌握档案工作各环节对保管工作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并在进行其他各个环节工作中注意保护档案;同时,还必须关心文书部门对文件载体和书写材料的选用,在可能的条件下,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和保管年限,选用不同等级、不同性能的载体和书写材料,使需要永久保存的重要文件最大限度地延长寿命。

档案有保管期限吗

目前,我国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概括起来有两种,即永久和定期。永久是指被保存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即需要永久性保存的档案。定期是指被保存的档案有一定的保存期限。如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其中长期为50年,短期为15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其中定期有25年、15年、10年、5年、3年不等。

最新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三种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一、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二、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1、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2、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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